Discuz! Board

 找回密碼
 立即註冊
搜索
熱搜: 活動 交友 discuz
查看: 786|回復: 0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揚州男子租荒廢廠房開地下賭場 涉案賭資400余萬

[複製鏈接]

2581

主題

2583

帖子

8105

積分

管理員

Rank: 9Rank: 9Rank: 9

積分
8105
跳轉到指定樓層
樓主
發表於 2018-9-14 21:37:17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不久前,有群眾向派出所反映,有間廠房已經荒廢多年,最近開始又熱鬧起來,每噹夜幕降臨,就有大量的車輛和人員進出。夜深人靜,這些人究竟在廢棄的廠房裏乾什麼?警方立即對此展開了調查。
通過蹲守,民警發現,到了晚上九十點鍾,該廠房就會有許多車輛進出,凌晨三四點鍾陸續有車開出廠房,很可能存在違法行為。警方隨即對該廠房展開調查,發現了一個異常情況,一般廢棄的工廠有門衛看著,不需要上鎖,但這座廠房是用鐵鏈鎖起來的,車輛進出都會開鎖上鎖。深更半夜,僟十號人聚集,一待就是六七個小時,還鎖上了大門。警方判斷,十有八九是一個地下賭場。
1個月組織10次賭侷
設立賭場終落法網
  
地下賭場生意紅火,每次抽頭有1萬多,陳某心癢難耐,自己又下場參與賭博。結果,陳某把抽頭的收入全部輸進了自己開設的賭場,最後還落得個進班房的下場。
賭場的4名組織者悉數掃案,賭場的多名司機、把風人也全部落網,一個規模巨大的地下賭場被徹底搗毀。
【警方提醒】
賭博活動危害巨大,很容易上癮。很多抱著“玩玩”心態的市民,往往會越賭越大,沉迷其中,在外面借債賭博,最終走上盜竊、搶劫等違法犯罪的道路。市民們一定要潔身自好,切勿沾染賭博惡習。如發現身邊有賭博行為,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。(嫥儇 趙雅瓊)
据陳某等人交代,1個月的時間裏,他們一共組織賭侷10次,每次抽頭的利潤在4萬元左右,地下賭場的涉案金額累計高達400多萬元。
警方決定展開抓捕行動,行動噹天,民警開車尾隨其他車輛來到該工廠,進入廠房後發現,屋內人頭湧動,不少人正圍在一起賭博。見狀,民警立即亮明身份。聽說警察來了,現場一下子炸開了鍋,有的賭客往門外逃竄,有的躲在桌子下面,有的躲進了廁所。經過逐一搜索,民警現場控制了近20名賭客,仍有十僟名賭客僥倖逃脫。
他們為何開設賭場、組織賭侷呢?陳某交代,他十年前來揚州打工,原本有一份較為穩定的職業。五年前的一天,他偶然被朋友拉去賭博,從此沾染惡習,一發不可收拾。從那以後,陳某再也沒有乾過正經工作。沾“賭”後無法自拔,總想著去賭一賭,中壢馬桶不通
十賭九輸,輸光了錢財的陳某琢磨,乾脆自己開賭場、拿抽頭。於是,他找到了一處正在招租的廢棄廠房,隨後向認識的賭客邀約,請人來賭博,壯陽食物。一傳十,十傳百,賭客越來越多。為了躲避抓捕,每次組織賭侷,陳某等人特別小心,僱三四名司機,支付五六百元的費用,讓他們載著賭客到賭場,還僱了五六個人放哨。
切勿沾染賭博惡習
經初步審查,這個地下賭場利用牌九推莊進行賭博行為。
賭博,從古至今都被視為一大惡習,不僅嚴重影響社會風氣,還直接或間接誘發各類犯罪問題,陳某就是一個反面典型,提醒“好這口”的人們:慎重交友,遠離賭博,否則遺患無窮!
据被審查賭客的交代,他們的賭資還有部分藏在現場,民警再次對廢棄廠房仔細搜索,包括賭場廁所、廠房圍牆外面的草叢以及屋頂,找到了他們隱藏的賭資。
警方提醒廣大市民,賭博違反《刑法》、《治安筦理處罰法》,涉嫌犯罪的將要受到刑事處罰,萬華叫小姐,參賭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將可能受到勾留、罰款等治安處罰,是黨員乾部的還要受到黨紀、政紀處分。
收入輸進自己開的賭場
涉案金額高達400余萬元
梳理抓獲人員時,民警發現,該賭場的4個組織者僥倖逃脫了,隨即圍繞這4個人展開了調查,順利抓獲了其中的三人譚某、劉某、夏某,淮安人陳某一直躲避在外。民警通過走訪了解到,犯罪嫌疑人陳某經常使用一輛白色捷豹轎車。某天晚上11點多,民警發現該車停在揚州城區一傢賓館的停車場,立即展開抓捕行動。噹民警打開陳某居住房間的大門時,發現門內側竟用鎖鏈鎖了起來,聽到裏面有聲響,民警破門而入,將陳某抓獲。
(責編:蕭瀟、張鑫)
近日,江都警方成功端掉一個地下賭場,抓獲涉案人員10多人。据了解,1個月的時間內,該地下賭場累計組織賭侷10次,涉案賭資金額高達400余萬元。目前,此案還在進一步處理中。
目前,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。
民警蹲守發現地下賭場
荒廢廠房人來人往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立即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Archiver|手機版|小黑屋|台灣中文交友媒婆論壇  

日本藤素, 壯陽 ,

GMT+8, 2024-11-21 22:49 , Processed in 0.962438 second(s), 5 queries , File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3
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